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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弟想知道域名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任** 湖北-襄阳 域名权咨询 2020.11.22 01:54:46 386人阅读

表弟有一个自己的域名,且想为自己的域名搞一份法律保障,表弟想知道域名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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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说
取得域名权的人在法律上没有排他的效力,本身无法对抗第三人,所以域名是一种注册者的债权。而注册机构赋予注册者在一定时间对特定域名有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再缴纳费用而延长其使用期间,属于有偿取得使用权的契约,因此申请人通过注册所取得的仅仅是该域名在一定时间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注册机构在其未继续缴费或违反域名申请中的声明时,都可以撤销其域名。
(二)知识产权说
域名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也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学者仅指出域名是一种知识产权,但未分析其特点,有的学者认为域名是一种商业标记,或者说域名持有者对域名享有“经营标识权,即禁止他人假冒的权利”。更多的学者认为域名和商标是有区别的,是一种全新的知识产权。

2020-11-22 01:59: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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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利待定说
在域名系统本身尚未发育成熟,还难以清楚地对其进行解构之前,可以先就域名对其他权利的影响以及与它们的关系、域名纠纷的解快等问题进行关注与研究,至于域名本身的法律性质以及与域名有关的权利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问题,则应当暂时搁置,等条件充分时再定。
(二)权利否认说
域名只是一种由技术规范制约和保证运行的网络地址代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给予其所有人任何独立的知识产权。换言之,Internet域名所有人要想使其域名具备对抗其他使用者的效力,唯一的选择就是使其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或者其他标识。

2020-11-22 01:55:46 回复

遗产的法律性质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
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回答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
写回答 共1个回答

八戒知识产权
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 2019-05-17
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为全体专利权人。那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专利权质押是什么?专利权质押合同内容有哪些?
1、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或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2、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件数以及每项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
6、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7、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8、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9、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10、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1
1、违约及索赔;1
2、争议的解决办法;1
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1
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1
5、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全民所有制单位以专利权出质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的,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相对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形式条件或者程序性条件而言,是指一项发明要获得专利权必须从实质内容上具备的条件,也就是一项发明本身所应当具有的条件。如果一项发明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其主体又具有在我国获得专利保护的资格,但并不足以在我国获得专利,该发明还必须在内容上具有一定的实质性特征,即具备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形式或者程序性条件是指,一项发明作出以后,即使在客体、主体、实质性条件上都符合要求,要想获得专利保护,还必须在形式上和程序上具备的条件。如必须提交符合法定格式的申请文件、在法定期间内缴纳申请费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现代各国的专利法都承认,发明只有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简称三性)这三个实质性条件,才能获得专利权。我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必须具有三性才能授予专利。三性条件通常被称为可专利性条件或专利性条件。但有人也将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保护客体等称为专利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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