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期限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因为具体每个案件都不同,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限的,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超过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期限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因为具体每个案件都不同,为避免权益受损,建议找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限的,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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