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阿勒泰法律咨询 > 阿勒泰其他法律咨询 > 破坏草原三十亩应当受到啥样刑法

破坏草原三十亩应当受到啥样刑法

朱** 新疆-阿勒泰 其他咨询 2020.10.01 11:49:52 496人阅读

破坏草原三十亩应当受到啥样刑法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阿勒泰律师 其他律师 阿勒泰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针对您的破坏草原三十亩应当受到啥样刑法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草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过于原则性,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因过于笼统空泛而无法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过于笼统,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无法直接适用。在《刑法》中未规定非法破坏草原的罪名,对非法破坏草原的行为有的追究刑事责任,而有的却没有。《草原法》第66条“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也将应受惩罚行为简单概括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导致《刑法》以及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律中的刑事罚则难以甚至不能适用。

2020-10-01 11:50:5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四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二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八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四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第四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暴力抗拒草原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以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
第六条多次实施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定罪处罚。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四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二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八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四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第四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群众暴力抗拒草原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以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
第六条多次实施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定罪处罚。
第七条本解释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