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则上罚款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超市作为企业法人并无罚款权限,且罚款远远高于物品价值,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合理也不合法。但如果超市仅是要求员工按价值赔偿,从工资中抵扣,那就合理、合法。
是构成侵权的。商家选用的赠品可以是其促销的产品本身,也可以是购进的其他厂商的商品。很多品牌厂商喜欢根据促销商品的特点或属性,定制类似优盘、开瓶器、名片夹、手环等赠品,这是因为,品牌厂商不会轻易漏掉任何传播品牌的机会,定制赠品可以印上自己的品牌(标志)或者广告语。
“当赠品上印有品牌标识时,商标侵权问题就不容忽视。如果商家提供的赠品本身就是采购进来的侵权商品,自然也是侵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搭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