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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实义务是法定义务

张* 陕西-延安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0.09.29 06:25:24 476人阅读

夫妻忠实义务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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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理解夫妻忠实义务 一、什么是夫妻忠实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旧时的一些法律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一些学者对忠实义务采广义的解释,强制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不得出于一己私利或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其配偶利益的行为。通常认为,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 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本文所要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即贞操忠实义务。 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而是强加给女方单方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男系血统的纯正。因此,法律对于妻子贞操的要求极为严格,对失贞的妇女处置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通奸行为却极为宽容,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的规定是极其不科学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二、如何理解夫妻忠实义务 (一)夫妻忠实义务的法律性质定位。配偶权是基于夫妻法律规定的夫妻身份地位而产生的基本身份权。从法律性质上看,具有权利义务的复合性,即在配偶权中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行使权利亦即履行义务。原则上这种身份权权利人不得放弃,甚至可以认为权利人有行使它的义务。配偶权虽然本质上是权利,却是以义务为中心。权利人在伦理道德的驱使下自愿或非自愿的受制于相对人的利益,因而权利中包含着义务。所以,虽然夫妻忠实义务名为“义务”,实际上,我个人认为,在本质上它却是权利与义务的复合体。是男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女方的权利;同样,是女方的义务,意味着这也是男方的权利。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二)夫妻应当相互忠实是夫妻双方共有的权利和义务。即丈夫有要求妻子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妻子忠实的义务,相对应而言,妻子有要求丈夫对自己忠实的权利,而同时自己负有对丈夫忠实的义务。这里,还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说明,有的学者认为夫妻忠实义务不仅拘束配偶权权利主体,而且拘束其义务主体。 一方面,它要求配偶之间相互保持爱情专 一、感情忠诚,相互忠实于对方;另一方面,它还拘束配偶权的其他义务人,即从配偶权的绝对权的性质出发,要求一对配偶以外的任何其他人,都对该对配偶负有不得破坏该对配偶的贞操义务,任何负有这样义务的人与配偶一方通奸,破坏配偶一方的贞操,便构成了侵害,就是违背了忠实义务,就要承担责任。这种观点有合理的成分,但是,对忠实义务的主体的定位却不敢苟同。 因为,对夫妻忠实义务而言,它的主体只可能是有夫妻关系的配偶双方,至于上述观点所表述的第二个方面固然是存在的,但是,它并不是夫妻忠实义务的内容,而是基于其他的规定派生出来的,所以,在对夫妻忠实义务进行法律定位时,对主体的界定也是尤为重要的,那就是主体只可能是夫妻双方,而不存在第三方,至于对有过错的第三方则要按其他的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夫妻忠实义务强调男女平等,即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有悖法律,惩治办法相同。互相忠实是夫妻的法定义务,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有哪些一般不单纯是指情感关系,还包括在婚外存在相对隐秘的两性关系。从司法实践看,婚外性关系的存在一般是被作为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看待的。因此,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主要有两种:
1、重婚,是指夫妻一方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违法行为。重婚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两个婚姻关系重叠在一起。重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原则,严重侵害了配偶另一方的忠实请求权,构成重婚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夫妻忠实义务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忠实义务:指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的专一性和排他性,旧时的一些法律将忠实义务称为贞操义务,一些学者对忠实义务采广义的解释,强制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不得出于一己私利或第三人的利益而损害其配偶利益的行为。通常认为,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本文所要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即贞操忠实义务。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而是强加给女方单方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男系血统的纯正。因此,法律对于妻子贞操的要求极为严格,对失贞的妇女处置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通奸行为却极为宽容,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的规定是极其不科学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夫妻忠实义务
一、夫妻忠实义务概述及法律性质定位
通说认为,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 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 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本文所要讨论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取其狭义的理解,即贞操忠实义务。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 而是强加给女方单方的义务,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男系血统的纯正。因此,法律对于妻子贞操的要求极为严格,对失贞的妇女处置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 通奸行为却极为宽容,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这样的规定是极其不科学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人 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在我国对夫妻忠实义务作出界定前,对夫妻忠实义务是属于道德义务还是法 律义务存在争议,有这么几种观点。一是有人认为夫妻忠实义务从根本说是一项道德义务,甚至仅是一项并非公认的道德义务。二是认为夫妻忠实是夫妻之间两性 关系的义务,这实际上也是排他的权利,法律明确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旨在以立法方式端正人们的婚姻态度。三是认为夫妻忠实是一项法律义务,违反此 义务的配偶和第三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另一方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申请排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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