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应由亲属等持当事人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里开死亡证明。
2,开出死者死亡证明之后,带着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开出火化证,并注销户口。
3,如果你们都在外地,可以派员回村,或者请村里的直系亲属去开死亡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丧事的费用不能报销的,但可以领取按丧葬补助费、抚恤金。
1、国家没有职工死亡待遇的统一规定,由各省或者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规定不一。 ,按丧葬补助费按所在市、州平均工资4个月计算,救济金(抚恤金)按本人退休金的8个月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2、规定以所在市、州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丧葬补助金按3个月计算,抚恤金按10个月计算,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3、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一次性抚恤金将多发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上调1倍。 提醒: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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