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其他法律咨询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吗

李** 浙江-金华 其他咨询 2020.09.26 01:04:55 359人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其他律师 金华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罚款200。
同时,根据本法第九十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因此针对违反第56条规定违法停车的行为罚款不扣分。

2020-09-26 01:06:55 回复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几分,罚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章停车是不扣分的。
【法律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妨碍道路交通安全行为】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您好,针对您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否扣分?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