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喀什法律咨询 > 喀什证据调查法律咨询 > 人民警察可以在什么场所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

人民警察可以在什么场所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

周* 新疆-喀什 证据调查咨询 2020.09.25 19:47:20 4539人阅读

人民警察可以在什么场所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喀什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被侵害人,是因自己的人身、财产、名誉或者其他权利遭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其他证人,是指耳闻目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知道案情的人员。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其知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有向公安机关作证,接受人民警察询问的义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本着既方便办案,有利于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又便利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作证,不妨碍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保障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询问地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除了可以在现场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外,还可以在以下两个地方询问: 一是,被询问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到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可以保障人民警察在治安案件发生后及时展开调查活动,迅速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同时,在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节省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时间,不妨碍其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另外,有些案件的被侵害人因为受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或者因为年老、疾病、哺乳婴儿等原因不便于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的,人民警察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可以及时取证。人民警察可以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直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在其住处进行询问;也可以在案发后,直接通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通知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在规定的时间在上述地点接受询问。 二是,在公安机关询问。在有些情况下,人民警察不能或者不便于在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但为了查明案情又需要对其进行询问的,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所谓“必要时”,由人民警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案情涉及国家秘密,在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可能泄密,为了保守国家秘密而有必要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家庭成员或者住处周围的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以及保护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安全的;治安案件发生后,治安案件的现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秩序混乱,无法保障询问正常进行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在调查阶段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为了方便保密,防止对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消除其思想顾虑的;案件、证言涉及个人隐私,在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询问可能对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被侵害人或者证人较多,无法在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及时结束询问的,或者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询问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作证的,可以另行通知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也可以另行确定时间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是指到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安局、公安分局驻地及其派出所等场所。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2020-09-25 19:49:20 回复

被侵害人,是因自己的人身、财产、名誉或者其他权利遭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其他证人,是指耳闻目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知道案情的人员。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其知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有向公安机关作证,接受人民警察询问的义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本着既方便办案,有利于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又便利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作证,不妨碍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保障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询问地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除了可以在现场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外,还可以在以下两个地方询问: 一是,被询问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到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可以保障人民警察在治安案件发生后及时展开调查活动,迅速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同时,在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节省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时间,不妨碍其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另外,有些案件的被侵害人因为受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或者因为年老、疾病、哺乳婴儿等原因不便于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的,人民警察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可以及时取证。人民警察可以在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直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在其住处进行询问;也可以在案发后,直接通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通知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在规定的时间在上述地点接受询问。 二是,在公安机关询问。在有些情况下,人民警察不能或者不便于在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但为了查明案情又需要对其进行询问的,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所谓“必要时”,由人民警察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案情涉及国家秘密,在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询问,可能泄密,为了保守国家秘密而有必要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家庭成员或者住处周围的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以及保护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安全的;治安案件发生后,治安案件的现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秩序混乱,无法保障询问正常进行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在调查阶段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为了方便保密,防止对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消除其思想顾虑的;案件、证言涉及个人隐私,在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询问可能对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被侵害人或者证人较多,无法在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及时结束询问的,或者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询问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作证的,可以另行通知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也可以另行确定时间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是指到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包括公安局、公安分局驻地及其派出所等场所。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将其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询问,也可以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两个程序性方面的规定,需要注意: 一是,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进行执法时出示工作证件,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警察,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人民警察名义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规定,人民警察如果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在开始询问前,就应当主动出示工作证件,证明自己的执法身份;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要求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在人民警察没有携带工作证件,或者没有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权拒绝接受询问。 二是,依照规定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意义上的抗辩,则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一般而言,抗辩权在票据法中的运用比较广泛。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规定
13700人阅读

生活中有很多不当得利的例子,那么究竟什么是不当得利呢,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及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这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司法解释
255215人阅读

物权纠纷是诉讼案件的常见案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遵循物权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那么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物权法司法解释一、二具体内容包括什么?物权法司法解释房屋租赁是什么意思,下面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调查取证申请书
17568人阅读

调查取证申请书在诉讼案件中经常使用,那么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怎么写,民事调查取证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仲裁委调查取证申请书模板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证人证言格式
37174人阅读

证人证言是诉讼案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那么证人证言的格式是怎样的呢,以及证人证言格式范本,工伤证人证言格式,法院证人证言格式,更多知识尽在这里,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9039人阅读

司法鉴定是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案件会经历的程序之一,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司法鉴定程序的有关知识,那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提取鉴定材料的要求是什么,以及以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解释,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