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遗忘物、遗失物、遗弃物是法律上的三个不同概念,正确理解和区分它们,对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具有重要的意义。
1、所谓遗忘物,是指基于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暂放于某一地方后忘记带走而未完全失去控制的动产。
2、所谓遗失物,是指不基于物主的意思而偶然失去但又未完全失去控制的动产。
3、所谓遗弃物,是指基于财产所有人意思而抛弃的动产。如垃圾、工厂废渣、废水等。它们的共同点是:
(1)都是一种动产。遗忘物、遗失物和遗弃物因都是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对物体数量、体积及其价值高低不同程度上的松驰,所以只有动产,才能被遗忘、遗失或遗弃。不动产因其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性质,故不能成为此类财物。
(2)都是意念上形成的后果。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对遗忘物、遗弃物的松驰,以及时遗弃物的放任、抛弃,都是由意念形成的。当意念出现“空白点”时,财产所有人就有可能对财产松驰,反之,当意念认为该项财产已成为废物时,财产所有人就会在意念驱使下抛弃。
您好,关于怎么区别遗留物与遗失物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拾得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而言,拾得人对于所拾之物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往往会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与侵占遗忘物所负法律责任迥然,一个只是作为民事纠纷来调解,而另一个要遭受国家刑罚。原因就在于,如果这两种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主观恶性是不同的。侵占遗失物的主观恶性小,所以只赔偿;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恶性大,所以要受刑罚惩罚。
3、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10]正是遗忘物物主的遗忘行为造成场所管理人对遗忘物自动取得占有,不管管理人是否发现并拾取遗忘物。
4、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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