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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应该明确所谓的“加强险”其实是交强险。它是“机动车交通意外职责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买下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意外导致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任职责限额内予以赔偿。中国从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交强险职责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意外,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意外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受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职责限额分为丧命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花费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意外中无职责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职责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以上三项限额的20%计量。
2020-09-20 14:4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