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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过程中应该如何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刘* 江西-宜春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30 21:49:52 378人阅读

诉讼过程中应该如何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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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诉讼过程中怎么才能打赢离婚官司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可见人民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认定及其处理,人民需要查清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清偿等事实情况。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注意向法庭提供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婚前婚姻基础状况和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以及离婚原因等证据材料,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对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起着重要的作用。
2、提供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必须及时提供证据,防止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
(1)对房屋等重要财产要及时提供该房屋产权证或者是承租使用证。如果对方提供的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话,要及时调取证据,支持主张。例如章某与杨某离婚案,杨某为离婚作准备,着手用夫妻共同工龄以优惠价将双方所居住房屋产权买下,后立刻要求离婚。由于产权证办理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在审理期间,杨某向提供了该诉争房的承租使用证,而章某却因未及时向法庭提供该诉争房已被买下产权的证据,因而该房被认定为杨某承租的公产房,最后导致在夫妻财产分割上显失公正,章某的权利没有及时得到保障。
(2)对夫妻双方的债权债务,提供借据或者是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例如在某离婚案中,女方主张房屋装修款是双方一起从娘家借的,但因拿不出任何相关证据,没有支持其主张。诉讼终结后,女方在清理物品时发现了男方的记事本,其中男方自己记录着从岳父家借了装修款。后女方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集中调取了其他一些证人证言,使女方的诉讼主张得到了充分的证据支持。
(3)对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争议的,根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一方必须及时举证。
例如,某夫妻结婚两年后离婚,经调解孩子由男方抚养,双方对女方应给予抚养费问题争执不下。分割财产时,男方主张家具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并出示原始发票,但出于各种原因,在最终的调解协议中同意将该家具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算作给孩子的一次性抚养费。几个月后,女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并胜诉。继而女方又要求返还抚养费。
依据离婚调解书进行了判决,判决男方返还除孩子随其生活期间女方应给抚养费以外的剩余部分。这时男方再主张这部分抚养费是他个人财产为时已晚。因为他已经在最初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放弃了对这部分财产的权利。因此在诉讼过程中,不要存在其他心理,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坚决主张权利。
3、提供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例如在某离婚案中,当法庭询问女方有无子女时,女方回答,有一女孩,是收养的。男方对此在庭上未提出任何异议。后判决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日后男方出现生活困难时,又重新主张收养这个孩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所规定的条件,收养关系不成立时,再走申诉程序,既浪费了诉讼成本,又使自己受到了损失。
4、提供其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必须及时主张权利并提出证据,并坚持自己的诉讼主张。对对方提交的认为有异议的证据,及时反驳,以期用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二、离婚前需要准备什么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
一方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查询银行账户,一般不会收取费用,但目前,我们也发现上海个别开始收取相关查询费用,但费用不高,几十元而已。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官司赢了诉讼费怎么退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离婚,人民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确定。

您好,关于官司赢了诉讼费应当能怎么退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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