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写举报信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情时,不要把自己的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2)、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
(3)、写举报信最好用钢笔来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一审,不服判决,上诉就可以上诉就是救济渠道,如果是二审,只能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
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
第二百条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
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可以向上级人民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还可以向纪委举报。 如何认定法官枉法裁判 第一,故意违背事实的行为。 第二,故意违背法律的行为。 第三,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必然导致枉法裁判。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须发生在民事、行判活动中。这里是广义的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仅属违法行为,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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