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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想要了解一下行政强制,请问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许可吗

焦** 天津-河西区 强制措施咨询 2020.08.05 09:28:30 348人阅读

叔父开了一家超市,有一次他为了能够赚钱因此他偷偷的把过期的产品放到了货架上面,结果他直接被别人给举报了,如今他已经被行政强制拘留,但是他想了解一下行政强制措施属于行政许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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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主要包括: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对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查封;对财物的扣押;对存款、汇款、有价证券等的冻结;强行进入住宅;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主要包括: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代履行;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执行罚;划拨存款、汇款,兑现有价证券;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法律规定的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0-08-05 09: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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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因为行政执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但是除了以上四个还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和行政监督检查。他们每一个都是独立存在的

2020-08-05 09:29:30 回复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不在这个范围内的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如果被误判可依法解除。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通过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程序。就其作用而言,听证应当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采用听证程序必然要发生人力、财力的成本,因此,不可能所有的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要求举行听证。那么,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听证程序的范围就是十分必要的。确定听证的范围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均衡原则和成本不大于效益原则。
首先,听证程序范围的设置必须均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即在有可能严重侵害个人利益的情形下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一般情形,应允许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决定是否适用听证程序;在轻微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决定或当事人放弃获得听证权利的情况下,不适用听证程序。遇有个人利益与国家公共利益发生严重冲突的情形,则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这就是各国在国家安全、军事、外交领域及紧急情况下均不适用听证程序的原因。
第二,听证程序的设置还涉及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这里的成本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听证程序必须负担的人力和财力。效益是指适用听证产生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如果仅考虑该程序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忽视其耗费的成本,那么它也是没有生命力的程序制度。而如果为了避免人力的耗费而不适用听证程序,从短期局部利益看,也许降低了成本,但从长远看和全局看,却是对行政目的和社会利益、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是需要更昂贵的代价弥补的。因此,确定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必须综合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在成本不大于综合效益的前提下进行。
从各国的行政程序立法看,原则上将听证程序限定于行政机关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中。但对于何为“对当事人不利的行为”,行政机关拒绝申请许可的行为是否为不利行政行为,则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拒绝当事人申请的情形,由于当事人尚未存有具体的法律地位,所以即使拒绝,也不致对其权利产生干涉的效果,所以当事人无权要求听证。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采取临时性的限制措施,其他法律中有留置盘问、人身检查、强制传唤、禁闭、强制隔离、强行驱散等等。常见的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指行政机关对社会主体的场所、设施、财物进行封存,不允许转移和处理的强制措施。查封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不动产实施,其他法律法规还使用“封存”“封闭”“关闭使用场所”等词。
3、扣押财物:指行政机关将社会主体的财物转移到另外的场所进行扣留,不允许相对人进行占有、使用或处分的强制措施。扣押的强制措施主要针对动产实施,其他法律法规还使用“暂扣”“扣留”等词。
4、冻结存款、汇款:指行政机关限制相对人金融资产流动的强制措施,冻结的对象包括存款、汇款、股票等有价证券。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这是兜底性规定,除前述四种,还有许多强制措施没有列举,如《专利法》第49条规定的强制许可,《计量法》第9条规定的强制检定,《动物防疫法》第21条规定的“隔离、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外汇管理条例》第45条、第46条规定的强制收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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