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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要继承爷爷留的房子,请问继承遗产过户费怎么算

梁* 湖北-宜昌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7.17 11:18:41 369人阅读

爷爷在生前立了遗嘱,说要将在重庆的房子在过世后留给姑姑,姑姑现在即将要继承该房子了,但这是她第一次继承房子,现在想要知道,继承遗产过户费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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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展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
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
②不尽扶养义务;
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2020-07-17 11:3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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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证明文件
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证,并到法律咨询中心开具关系证明文件。
收费情况:开具关系证明所需要的费用按实际产生,必须由继承人亲自办理。
2、房产评估
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办理评估时,一定要先声明是办理房产继承方面的评估业务。
现在社会上办理继承产权评估的公司为数不多。因此,一定要先查明所挑选的房屋评估公司有无继承评估的资格。
收费情况:评估费是该物业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
3、办理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收费情况:继承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4、到房管局办理继承登记 ,公证书直接交房管局。
收费情况: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 查册费100元。 每宗继承登记200元。

2020-07-17 11:20: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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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支付过户费,但需要支付公证,按照继承利益的1.8%计算。

2020-07-17 11:37:39 回复

他们对你爷爷的那份有继承权。继承权有顺位, 第一顺位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顺位健在, 第二顺位不得参与分配。具体到本案,你父亲去世,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他的配偶(就是你妈),他的子女(就是你和你的亲兄弟姐妹),他的父母(就是你爷爷奶奶)。这些人平分你父亲的遗产(注意是你父亲的,不是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案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爸只有一半产权,只有这一半拿出来分,另一半属于你妈)然后你爷爷继承了自己的那份财产后死了,这份财产就纳入你爷爷的遗产,由他的配偶,子女均分。因为你爸爸先于你爷爷死亡,根据代位继承规定,就由你代替你父亲参与分配。不知道你听懂了没……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好,你爷爷已经去世了吗?请你详细说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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