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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和我朋友在58上找工作,他们的招聘

ask****045 甘肃-陇南 退款纠纷咨询 2020.07.01 17:47:40 452人阅读

就是我和我朋友在58上找工作,他们的招聘广告上面是188一天工作简单,到了之后面试的时候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搞的我和我朋友稀里糊涂就每人交了380的钱,现在他们说的工作也不是那个工资,也不是他们说的那种状态,现在找那个面试的人退钱她也不退,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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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陇南 咨询解答:177条

建议找劳动局投诉处理,法律规定任何用工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财务或者身份证件等

2020-07-01 19:25:33 回复


1、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暑假工,从法律上是违法的,但实际上却很难认定。
2、招用的都是熟人、亲戚,朋友,更多的是社会锻炼,支付的都不算是报酬,只是辛苦费而已。
3、如果简单粗略的认定为违法,这和现实不符,更不符合社会伦理和人情等,当然严重侵害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的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
4、《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看签订的物流合同是否有这方面的约定?

您好,日结临时工招聘信息随便写属于虚假广告,可以投诉,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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