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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用姐姐的身份登的记,怎么解除婚姻关系,去哪个部门办理?

ask****881 吉林-四平 其他咨询 2020.04.30 20:25:37 372人阅读

妹妹用姐姐的身份登的记,怎么解除婚姻关系,去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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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吉林-松原 咨询解答:3320条

解除谁的婚姻关系!  一般 咨询婚姻登记处

2020-04-30 20:28:06 回复

我国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登记主义,从1994年开始男女双方结婚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韩小妮冒用姐姐韩大妮的身份与张某结婚,在韩小妮与张某之间并没有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三》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韩小妮之所以能够冒用韩大妮的身份登记结婚,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履行审查义务时,存在瑕疵,导致将姐姐登记为结婚主体,故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的行政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韩小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我国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登记主义,从1994年开始男女双方结婚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韩小妮冒用姐姐韩大妮的身份与张某结婚,在韩小妮与张某之间并没有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三》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韩小妮之所以能够冒用韩大妮的身份登记结婚,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履行审查义务时,存在瑕疵,导致将姐姐登记为结婚主体,故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的行政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韩小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我国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登记主义,从1994年开始男女双方结婚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韩小妮冒用姐姐韩大妮的身份与张某结婚,在韩小妮与张某之间并没有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三》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韩小妮之所以能够冒用韩大妮的身份登记结婚,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履行审查义务时,存在瑕疵,导致将姐姐登记为结婚主体,故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的行政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韩小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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