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首先要明确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分类:国内裁决、涉外裁决和外国裁决。现我只能推定你问的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与不予 承认与执行 的区别”。
1、裁决的撤销主体为裁决地国法院(一般情况)或裁决所适用的法律的国家的法院(个别过情况,如印度);换言之,国家法院仅对本国境内作出的裁决(国内裁决和涉外裁决)行使撤销权。
2、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仅针对的是外国裁决,国家法院对外国裁决没有撤销的权利。
3、撤销或不予承认与执行的理由不同(自己看书)。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所以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
2.拿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3.
首先写一份起诉状,主要说明是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服,因此提起诉讼。
4.
其次准备相关证据,汇总成衣一个证据清单。
5.
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证据清单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立案,交受理费。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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