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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01-04 11:49:12
律师语音内容:

第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现实生活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第二,侵犯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要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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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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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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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赔定金吗,哪些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 房产和地产不得分开转让,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回复。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但善意第三人的除外。
    3、因欺诈而转让商品房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4、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5、在商品房转让过程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转让违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禁止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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