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4″

    房子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公证书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书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期限。因为公证书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书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收听量:968 2018-09-14
  • 29″

    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标准

    庞石磊律师

    庞石磊律师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少有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民法典》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收听量:963 2018-05-26
  • 1′16″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收听量:935 2018-09-21
  • 14″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办不动产权证吗?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原则上应当是不能办理的。各地做法可能也会有不同。还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如果不能办理,也可以咨询解决的办法。

    收听量:923 2018-05-31
  • 1′7″

    老房子如何办理土地证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收听量:918 2018-09-13
  • 47″

    房产证名字前后有区别吗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一、按照我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则是共有产权人,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我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收听量:902 2018-05-26
  • 52″

    折迁安置房屋买卖协议有保证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有的。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转让必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买卖协议也只有在相关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后才生效。而当事人约定生效的条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相关规定,该协议虽符合成立要件,但由于没有进行登记所以并未生效。房屋的所有并没有发生转移。但该协议虽为生效,但对双方当事人仍然具有约束力,受让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义务并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否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收听量:901 2018-09-13
  • 1′10″

    房屋无宅基地证如何证实是自己的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可以去开证件。农民依法只能在户口所在的村集体土地范围内取得宅基地,如果需要开具有关证明,应该由户口所在的村委会出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收听量:899 2018-09-13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