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青律师 最近回复:
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拍卖款,但需在拍卖款分配前提出申请。
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小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行拍卖。即使被执行人有其他债务,法院也会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涉案土地的首封人按债权比例对涉案房地产的拍卖款进行受偿。因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拍卖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将抵债物过户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执行程序未终结前,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因此,只要拍卖款尚未分配发放给任一债权人,您仍然可以申请参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