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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和车祸叠加时,赔偿遵循双重赔偿和补充赔偿相结合原则,实际支出费用先由交通事故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足;专属赔偿项目可获双重赔偿。
法律解析:
在工伤和车祸叠加的情况中,法律为保障受害人权益,规定了这样的赔偿原则。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费用,若重复赔偿会使受害人不当得利,所以先由交通事故相关方赔偿,不足再由工伤途径补足。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专属赔偿项目,因为其性质特殊,是对受害人特定伤害的补偿,所以受害人可获得双重赔偿。职工因第三人原因受伤害且已认定工伤,即便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未获民事赔偿,起诉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也会支持。若遇到此类复杂的赔偿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