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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甘肃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甘肃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甘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整容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且从事农业生产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甘肃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3)无固定收入,其他情形的,误工费按上一年度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据实计算,市内一般不超过30元/天,市外一般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出差伙食标准/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0.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

12.丧葬费

按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3.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金额由当事人协商或根据损害后果、事故责任比例及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酌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甘肃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整容费

3.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甘肃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甘肃省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73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20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4元;

6、上年度甘肃省职工年平均工资84500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699元

(2)采矿业111348元

(3)制造业8337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6962元

(5)建筑业62289元

(6)批发和零售业65574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585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08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005元

(10)金融业86769元

(11)房地产业5337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50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181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81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9899元

(16)教育9521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8007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521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0427元

二、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整容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甘肃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一年度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甘肃省日工资标准/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交通费市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据实计算,无票据的按照10元/次执行,市外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出差伙食标准/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由当事人协商或根据损害后果、事故责任比例及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酌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甘肃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甘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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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该怎么判

律图海西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的人员,应了解自身经营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经营范畴,明确各类非法经营行为的入罪标准,如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数额标准,避免触及法律红线。 (二)若已涉入非法经营案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提供案件事实和证据,争取从轻处理。 (三)相关企业和个人要建立合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定期进行合规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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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该怎么判

青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1.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2.若情节特别严重,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3.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看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经营规模等。如非法经营烟草,数额超五万或违法所得超两万算情节严重。 4.司法量刑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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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该怎么判

西宁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相应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或没收财产。判断情节是否严重需考虑多因素,量刑结合具体案件综合考量。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经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于情节严重与否的判断,会从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经营规模等方面考量。像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五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二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若情节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实践中,量刑并非单纯依据某一因素,而是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确定。如果遇到涉及非法经营罪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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