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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前夫妻旅行费用的分担需根据旅行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离婚前的旅行费用分担,具体如下:(1)若旅行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且用于共同休闲娱乐,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费,费用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离婚时一般无需特殊处理;(2)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于个人目的安排旅行,该费用属于个人消费,由安排旅行的一方自行承担;(3)若双方对费用分担有事先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若双方就旅行费用分担产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旅行性质、费用支出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费用分担方式。如果您在离婚时就旅行费用分担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利义务并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