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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轻伤害计算方式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麻江县轻伤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麻江县轻伤害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麻江县轻伤害计算方式

一、麻江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9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3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57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

7、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3394元

(2)采矿业87527元

(3)制造业9392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6568元

(5)建筑业81816元

(6)批发和零售业9145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5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29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635元

(10)金融业190319元

(11)房地产业7861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26万余1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14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631元

(16)教育10073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616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11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18元

二、麻江县轻伤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麻江县统计局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365天×护理天数

4.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按照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且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2)市外

交通费参照汽车、火车、高铁等普通等次车票价格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各市、州政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有统一规定文件的,按照该文件执行。没有规定文件的,按照 100元/天计算

6.营养费

营养费=5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按照住宿费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为四万元以下(含四万元)。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四万元;造成受害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该麻江县轻伤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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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对方负全责,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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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对方负全责时,赔偿方式因事故类型而异。交通事故中,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还有不足则由对方承担。赔偿项目有人身和财产方面,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残疾或死亡另有额外赔偿。一般侵权事故,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范围与人身和财产损失相关。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发生事故后,及时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与对方及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明确赔偿项目和金额。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要果断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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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对方负全责,赔偿方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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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赔偿方面,遵循先交强险后商业险再责任人的顺序赔偿。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能保障受害人基本权益。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倘若还有不足,就由负全责的对方承担。 (2)赔偿项目丰富,涉及医疗费、误工费等基本费用。若导致残疾或死亡,赔偿项目会相应增加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3)一般侵权事故中,全责方承担受害人全部损失,赔偿范围与人身和财产相关。双方可先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保留证据,协商赔偿时注意签订书面协议。不同事故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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