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河南交通事故计算方式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河南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河南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河南交通事故计算方式

一、河南省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9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3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3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304元

(2)采矿业86525元

(3)制造业6万余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153元

(5)建筑业616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6万余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33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9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1501元

(10)金融业125279元

(11)房地产业6917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70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43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27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254元

(16)教育7846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94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45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16元

二、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年度河南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时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河南省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就医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维修被损车辆所支出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车辆重置费、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17.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18.评估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河南交通事故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4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河南律师

1分钟前

洗钱被判诈骗罪现在是刑事拘留?

王留祥律师 最近回复:

这是认定为了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是诈骗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是帮信,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具体案情,做出有效辩护。

8分钟前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明确,房产局应该给给办新房证吗?

范光嵘律师 最近回复:

要看不动产是否有抵押贷款等,若有抵押贷款等情况下,无法进行过户变更登记等操作。

34分钟前

洗钱被判诈骗罪现在是刑事拘留?

叶斌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请问您是为本人咨询还是为家属咨询?,我们团队承办过诈骗案件非常多,各类传统诈骗,电信诈骗,医保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都有处理过,积累了较多辩护经验。如果家人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家属一定要把握好黄金37天。黄金37天是指从家人被拘留开始,到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这期间最长只有37天。这37天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救援期,一旦错过家人就很可能会被逮捕。那么具体来说,家属该做些什么呢? 第一,请律师会见。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无法见到涉案家人。如果你想知道家人的案子是否严重,需要尽快委托律师进看守所会见。此外,律师还可以了解你的家人在里面过得怎么样,是否遭到诱供逼供,为你的家人维护合法权益。 第二,申请取保候审。家属可以为家人申请取保候审,也可以请律师代为申请。办理方式是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如果你对取保候审的流程不清楚,对案情和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建议你委托专业的律师去办理。 最后,我还要强调一点,根据情节的不同,你的家人由刑事拘留转为逮捕的时间完全可能短于37天。一般来说,刑事案件里公安机关拘留期限是3天,如果案情复杂,或者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到4天,那么这时最长已经达到了7天。如果有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情况,公安会延长拘留时间到30天。30天内,公安如果想要继续羁押嫌疑人,就需要向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检察院有7天的时间做出逮捕与否的决定,因此最多可拘留37天。因此,家属千万不要在家里傻等,以为到了37天,公安机关就会主动放人。一旦家人被带走,就要马上请律师进去会见。如果等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了,才想到去请律师求救,那么留给律师的时间会相当紧迫。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这37天里面,要尽力去申请取保候审,不能等着拘留满37天,并不是说满了37天就自动放人的。刑事案件里面,人出来比什么都重要,而且越早越好。找到叶斌律师后,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完全免费。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