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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费多少,谁交交通事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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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7623人看过
导读: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交通事故诉讼费多少,谁交交通事故诉讼费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中的一种,因此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按照民事案件的收费规定,交纳相应的交通事故诉讼费。到底这个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谁来交诉讼费?

1、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案件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法院也会支持;

2、法律依据: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交通事故纠纷往往都是围绕赔偿问题展开的,因此在收取诉讼费的时候也是会根据涉案的财产数额来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问题,还可以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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