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韦端宁律师 最近回复: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韦端宁律师为您解答:17岁男生带头组织卖淫且系第二次立案,其行为已涉嫌组织卖淫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的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组织对象含未成年人还需从重处罚。作为17岁未成年人,依《刑法》第十七条,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第二次立案意味着属于再犯,会被认定为犯罪情节较重,法院量刑时会着重考量这一体现其主观恶性的情节。综合来看,其量刑通常会在组织卖淫罪的基础刑期上,结合再犯的从重情节和未成年的从宽情节综合判定,大概率会在五年左右有期徒刑区间内裁量,若案件存在组织人数多、后果严重等情况,刑期可能上调,但因未成年情节一般不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仍会依法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