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

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

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

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

3、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

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该通州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通州区律师

4分钟前

农村建房占地纠纷怎么解决

本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协商解决:纠纷双方自行沟通,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就建房占地问题达成一致,此方式成本低,还能维护邻里关系。 (二)申请调解: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能公正调解促成和解。 (三)仲裁或诉讼:调解无果,可通过这两种途径。农村建房占地纠纷一般不适用仲裁,多数选择向法院起诉,当事人要提供建房审批文件、土地权属证明等证据,法院依事实和法律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