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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公布实施而在中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房山区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房山区精神损失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房山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1、侵权行为致人身体伤残:

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给予一定金钱慰抚,给付数额可以根据伤残程度及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予以裁量。

因侵害行为致受害人残疾的,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一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倍。

受害人身体受到一般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确有必要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参照致人残疾的情况酌减。

2、死者的近亲属以受害人死亡给自己造成精神痛苦为由请求死亡赔偿金:

赔偿金数额可根据致害行为的性质、致害人的过错程度、请求权人所受痛苦之程度以及其与死者的关系等酌定,但一般不得超过我市城镇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10倍。

3、对于损害事故的发生,受害人也有过错:

应根据其过错的比例酌情减轻致害人的赔偿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该房山区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房山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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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待遇中不存在“工务费”这一项目,职工咨询的相关费用大概率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所在单位需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这是法定的工伤保障权益。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制。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若伤情严重或存在特殊情况,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待遇将发生变化。此时会停止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转而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职工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首先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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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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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的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若所在单位未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职工应留存停工留薪期的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若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需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不同工伤案情的处理细节存在差异,建议就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工伤工务费怎么赔偿

律图辽源律师 最近回复:

(一)工伤待遇中没有工务费,若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涉及的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四)若所在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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