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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工伤九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作出的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蛟河市九级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蛟河市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蛟河市九级工伤计算方式

一、蛟河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471元;

2、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134元;

3、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835元;

4、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29元;

5、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3192元

(2)采矿业82233元

(3)制造业9308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559元

(5)建筑业约六万四千元元

(6)批发和零售业70055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690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47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158元

(10)金融业84244元

(11)房地产业6027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985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0029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714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0893元

(16)教育882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9359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2104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915元

二、蛟河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及配置辅助器具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10%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0%和60%的标准,交通费按照统筹地区事业单位普通职工享受待遇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康复费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职工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按其最高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每多一次工伤增加20%。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本人工资;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按其最高伤残等级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每多一次工伤增加20%。

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的为7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20%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标准的10%支付,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计发。


该蛟河市九级工伤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蛟河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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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怎样强制退出股东和法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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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强制退出股东和法人身份需分别处理且要遵循相应程序。 退出股东身份有三种途径。一是当其他股东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等重大过错时,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二是在公司连续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下,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三是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退出法人身份时,若小股东为法定代表人,可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召开股东会变更;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无法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等合理理由请求判决变更。 处理时要严格按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自身权益和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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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小股东退出股东身份有多种途径。当其他股东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等重大过错时,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在公司连续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下,能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此外,还能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2)若小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想退出法人身份,可先与公司协商,让公司召开股东会进行变更。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以无法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等合理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法定代表人。整个过程需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程序操作。 提醒: 处理退出事宜务必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法律风险。不同公司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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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出股东身份 1.当其他股东有未履行出资义务等重大过错时,小股东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股东会,经法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解除该股东资格。 2.遇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小股东可书面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3.小股东可与其他股东或第三人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的股权转让出去。 (二)退出法人身份 1.小股东作为法定代表人,可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要求召开股东会,提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进行表决。 2.若协商无果,小股东可收集无法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变更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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