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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5年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5年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中原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5年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2013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
2、对属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工亡者,
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其他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2025年中原区经济数据:
一、上年度中原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
二、上年度中原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三、上年度中原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
四、上年度中原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年。
五、上年度中原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37958元

该中原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中原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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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十几天,误工费可以算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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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误工费计算时长要依据具体情况。当住院十几天后,若出院医嘱明确全休时间,误工时间就是住院天数与全休天数之和。例如,住院15天,医嘱全休30天,误工时间即为45天。 (2)若医嘱未给出全休时间,可借助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来确定合理误工期。 (3)若对误工期存在争议,可进行司法鉴定,最终以鉴定意见来确定误工时间。 (4)在误工时间确定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提醒: 误工费计算较复杂,不同案情计算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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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误工时长:若出院医嘱有全休时间,误工时间为住院天数加全休天数;若未给出,参考相关评定规范确定;有争议则进行司法鉴定,以鉴定意见为准。 (二)计算误工费: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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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计算时长需依具体情形而定。住院十几天后,若医嘱有全休时间,误工时长为住院天数加全休天数;若未给出,可参照相关评定规范确定。 2.若对误工期有争议,可做司法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 3.确定误工时间后,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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