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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的标准包括: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6年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
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
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享受主体 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2、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2026年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
一、丧葬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武陵区工伤死亡计算方式

2026年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计算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
计算公式: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计算公式: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20
四、其他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备注: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2026年武陵区经济数据:
一、上一年度武陵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14元
二、上一年度武陵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372元
三、上一年度武陵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887元
四、上一年度武陵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609元
五、上一年度武陵区职工年平均工资 43893元

该武陵区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6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武陵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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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合同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方式不同,保证范围有约定按约定,承担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解析: 一般保证中,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且债权人先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时,保证人才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范围通常涵盖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等,若有约定则依约定执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有权在承担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这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无端受损。如果您在合同担保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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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的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律图奉贤区律师 最近回复:

1.合同担保人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二者在责任承担上有明显差异。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责任,且债权人需先对债务人起诉或仲裁并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能要求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2.保证范围涵盖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有约定从约定。担保人承担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可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3.建议债权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担保类型和保证范围,以保障自身权益。担保人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评估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谨慎担保。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债务人追偿,维护自身利益。

4小时前

合同上的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上海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合同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在一般保证情形下,只有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并且债权人需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经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不能履行债务后,才可要求保证人担责。 (2)而连带责任保证中,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也能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3)保证范围通常包含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提醒:签订担保合同前,要明确保证类型及范围,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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