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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日县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达日县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达日县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达日县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用

4.工伤康复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的护理费

2)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

8.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一到四级伤残

2)五到六级伤残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五到六级伤残

2)七到十级伤残

12.丧葬补助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该达日县工伤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达日县律师

1小时前

刑事案件人未抓齐该如何处理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刑事案件人未抓齐时,司法机关会分阶段处理以确保司法程序正常推进和犯罪者受制裁。侦查阶段,对已到案犯罪嫌疑人查清事实、固定证据后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对在逃者继续追捕,如采取通缉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已到案嫌疑人案件,符合条件的依法起诉,未到案者不影响其他已到案者诉讼程序。 审判阶段,法院正常审理已到案被告人案件并判决,在逃人员归案后另行启动司法程序处理。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公安机关应加大追捕力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追捕效率。 2.司法机关各阶段加强协作,确保信息共享,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3.对已到案嫌疑人的处理要保证质量,避免因部分人员未到案而影响司法公正。

2小时前

刑事案件人未抓齐该如何处理

律图新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侦查阶段,司法机关遵循分别处理原则。当已到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被查清、证据收集固定完备,就会将其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对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会运用多种手段进行追捕,通缉是常见且有效的措施之一。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专注于对已到案嫌疑人的案件审查。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便会依法提起公诉。未到案人员不影响已到案嫌疑人的诉讼进程,保障了诉讼效率。 (3)审判阶段,法院会正常审理已到案被告人的案件并作出判决。等在逃人员归案后,再单独为其启动司法程序,实现对所有涉案人员的法律制裁。 提醒:不同刑事案件情况复杂,处理细节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获取具体分析。

3小时前

刑事案件人未抓齐该如何处理

新乡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侦查阶段:司法机关应尽快查清已到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大追捕力度,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资源进行通缉等工作。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严格审查已到案嫌疑人的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就依法提起公诉,不能因部分人员未到案而延误已到案人员的诉讼进程。 (三)审判阶段:法院正常审理已到案被告人的案件并作出判决,保证司法效率。待在逃人员归案后,及时启动对其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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