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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帅律师: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竟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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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68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高永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411人 执业5年
律所: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1120211033760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871369168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法学本科学历,法学基础知识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办案细心严谨,诉讼技巧娴熟,善于抓住案件的焦点。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曾在知名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多年,熟悉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多次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出谋划策,保驾护航。高永帅律师专注于刑事犯罪辩护,相信刑事辩护是捍卫生命与自由的艺术,办理过大量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其中不乏无罪判决、不起诉、定罪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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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刑事犯罪领域,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往往意味着严厉的刑罚。然而,被告人谭XX和卢XX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最终却获得了缓刑,这样的结果实在令人意想不到。
高永帅律师: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竟获缓刑

2023年8月25日,被告人谭XX通过“飞机”软件结识上线刘XX。当天21时许,谭XX伙同卢XX等四人相约到谭XX家中,按照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下载“Todesk”远程操控软件。次日8时许,谭XX和覃XX操作卢XX等人的手机,添加好友后冒充领导与对方沟通,要求对方添加上线提供的微信号。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称转账298万元并要求朱XX转账,因朱XX警觉未得逞;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也遇到类似情况,同样因李XX警觉而未遂。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谭XX、卢XX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诈骗,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二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谭XX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认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被告人卢XX同样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提出,卢XX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卢XX主观犯罪心态不强,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述、被告人供述以及电子数据等证据,均已当庭质证、认证。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谭XX和卢XX参与诈骗的事实,包括他们按照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沟通等行为,以及获利情况。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XX、卢XX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其提供帮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卢XX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在共同犯罪中,谭XX、卢XX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二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谭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谭XX违法所得620元,追缴卢XX违法所得220元。

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高永帅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涉及刑事犯罪时,嫌疑人应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在面对他人的犯罪邀约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拒绝参与违法活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起诈骗案件中,谭XX和卢XX涉嫌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原本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一结果的背后,离不开高永帅律师的专业辩护。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拥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他精准地识别出谭XX和卢XX的自首、从犯、犯罪未遂等量刑情节,并在庭审中充分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正是他对每一个案件的尽职、严谨、勤勉、高效,才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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