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现实却给了他沉重一击。被告南京XX公司和XX公司以张某某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这让张某某陷入了困境,自己明明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为何还不能拿到房子?他多次与被告沟通,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无奈之下,张某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某某找到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和冒某某律师。俞雯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有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她深厚的法学功底(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打下的基础)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张某某看到了希望。
在庭审中,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还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而俞雯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紧紧围绕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条文进行辩论。她指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俞雯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付商铺,并在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包括逾期交房违约金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判决理由是XX公司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且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所以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和合同等证据,避免出现纠纷时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俞雯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众多房产纠纷案件,正是多年的积累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她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表见代理和款项支付等问题时格外从容。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她被评为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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