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工程经营部的经营者贡XX手中虽有与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93500元欠款迟迟未付。面对这种欠款追讨无门的困境,2025年3月,贡XX在决定向法院起诉时找到了张琪律师。张琪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类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张琪律师了解情况后,第一反应是要全面收集证据来证明工程承包、完工交付以及欠款的事实。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张琪律师熟悉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则。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两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张琪律师深知举证期限的重要性,在规定时间内为原告举证了施工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公司登记信息等关键证据。按照普通代理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或者举证不及时而陷入被动,但张琪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在紧张的诉讼流程中采取了有效的策略。他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证实了工程承包、完工交付及欠款事实,让法院能够结合证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最终,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决某装饰工程公司十日内给付原告装修款93500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付清日),薛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089元由两被告负担。判决理由是案涉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施工义务并交付使用,有权主张工程款;公司系薛XX独资设立,其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承担连带责任。
张琪律师在诉讼期间已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公司的部分资产。张琪律师告知当事人,若执行不到位,可依据保全裁定向法院申请拍卖被查封的资产,这一安排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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