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公司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告A主张为该公司承建的两处公共项目提供防水及维修工程,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数十万元,并且其申请的财产保全已冻结了公司账户。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和声誉压力,不知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诉讼。
在公司焦头烂额之际,紧急委托了魏建明律师应诉。魏建明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多年,执业于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合同纠纷等民商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和法律关系的梳理至关重要。接到委托后,魏律师第一反应是要迅速全面审查证据,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魏律师在一天内就完成了全案证据审查,精准识别出原告的五大致命漏洞。他发现案涉协议并非与公司直接签订、签字人员非公司员工且无授权、工程发生在项目竣工之后、工程内容为维修而非新建、关键结算单均为复印件无原件、项目早已超过诉讼时效。基于这些发现,魏律师确定了“全驳”的应诉策略。
在诉讼程序中,魏律师熟悉财产保全等程序规则。面对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一般律师可能只能被动等待结果,但魏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进行抗辩,指出原告证据不足、法律关系不成立。例如,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清晰区分“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切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联,从根源上否定公司的责任承担;严格抓住“复印件不能单独定案”“工程内容与中标范围不符”“竣工后新增工程无追认”等关键点,彻底摧毁原告诉请依据。同时,结合建设工程司法实践,明确维修工程、挂靠施工、无权代理等裁判规则,增强法院采信度。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证据不足、事实无法核实、法律关系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某建设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实现了零赔付,公司账户没有遭受损失,声誉也未受到损害。
虽然本案已经取得了胜诉的结果,但在后续可能存在原告上诉等情况。魏律师告知公司,若原告上诉,他将继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公司进行有力的抗辩,继续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公司保留应对后续程序的有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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