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珠海市XX区人民法院判决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的郑捷峰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参与其中。原告某某物业公司起诉被告某某管理公司,称其拖欠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的物业服务费、代收公用电费等共计32486元以及滞纳金18980.2元,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支付所欠费用及滞纳金。
郑捷峰律师执业至今已有一定年限,执业证号为14404202210523770。他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他秉持“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的执业理念,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
在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郑捷峰律师积极参与调解过程。他深知这类合同纠纷中,调解是高效化解矛盾、减少双方诉讼成本的有效方式。他与双方积极沟通协商,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地厘清了欠费事实及金额。
郑捷峰律师注重案件事实梳理、证据体系构建与法律适用精准度,致力于为客户实现合法权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在与双方沟通时,他充分了解双方的核心诉求,努力平衡各方利益。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协议明确被告支付物业服务费32486元及案件受理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这一结果既维护了原告的部分权益,也为被告减少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郑捷峰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仅仅着眼于当下的纠纷解决,更有着长远的思考。他明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问题。通过这次成功的调解,他为双方当事人都提供了一个较为满意的解决方案,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郑捷峰律师作为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他在业务领域上十分广泛。除了这次处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类民商事合同纠纷外,他还擅长处理侵权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人事争议、债权债务清理等民事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还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涉及合规审查、风险防控等多个方面,在企业化债、债务重组、资产处置以及企业破产重整、清算、和解等业务上也有着实际操作经验。在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调解技巧,正是他多年执业积累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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