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俞雯律师于2021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她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服务地区为南京。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其承办的案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达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公司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也有涉足。
租赁纠纷代理
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纠纷案件中,原告马鞍山市XX诉称与被告石XX签订《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石XX未按时归还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石XX委托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原告将石XX、章XX及担保方安徽省XX公司诉至法院。俞雯律师作为被告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一审法院认定石XX与章XX之间成立口头委托代理关系,章XX代为提取租赁物的行为属代理行为,民事责任应由石XX承担,同时考虑原告在履约过程中的过错,对租金请求予以部分支持。石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俞雯律师在二审中,根据通话记录、租赁单据内容及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等证据,分析认为石XX与章XX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委托代理关系,章XX的行为未超出委托范围。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一审判令石XX归还钢管、扣件并支付租金,担保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通过俞雯律师对证据的准确分析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成功维护了被告章XX的权益,使其免担额外责任。
房屋买卖调解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徐XX、王某某起诉被告胡XX、谭XX,要求两被告协助将不动产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俞雯律师作为被告胡XX、谭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俞雯律师深入分析案情,考虑到双方的利益诉求和案件实际情况,积极与原告方进行沟通和谈判。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房屋解除查封后三日内配合原告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于办理过户当天向被告支付增加的购房款16万元,若被告不配合过户需支付违约金40万元,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原告负担。俞雯律师通过有效的调解策略,使被告免于高额索赔并促成和解,解决了房屋买卖“查封过户”的僵局。
购房纠纷胜诉
在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并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庭审中,俞雯律师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即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辩论。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以及原告在付款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向原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俞雯律师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助力客户最终成功收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