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纠纷起因
于XX居住在北京市XX区某房屋三楼,楼上四楼朱XX、武X、曹X家自20XX年起致使于XX家卫生间和厨房屋顶滴水。20XX年于XX因漏水地湿滑倒住院,问题愈发严重。虽北京市XX公司认定是楼上管道漏水,但楼上住户一直不配合维修,XX公司也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严重影响于XX家庭生活。彭艳军律师接受于XX委托后,开始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庭审激烈交锋
庭审中,被告武X、朱XX、曹X辩称原告家中滴水并非自家卫生间漏水原因,还质疑XX公司鉴定资质,认为是原告家装修老旧、网管老化导致漏水。彭艳军律师则依据原告提供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指出水自上而下,原告已尽基本举证责任,且主管道管理单位也自认存在漏点。他逻辑清晰地阐述观点,为原告据理力争。
法院公正判决
法院综合各方意见,认为主管道存在漏水问题,在原告房屋已严重漏水的情况下,维修更换主管道必要。最终判决被告北京市XX公司于三十日内维修漏水问题并恢复防水功能,被告朱XX、武X、曹X配合施工。彭艳军律师成功为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案件之外收获
此案不仅体现了彭艳军律师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展现了他为委托人负责的办案风格。他深入分析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依据,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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