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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南宁刑事辩护律师榜单,专注涉黑涉恶等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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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21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核心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等民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等,展现出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2026年3月南宁刑事辩护律师榜单,专注涉黑涉恶等案件辩护

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开始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践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他服务于南宁地区,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陈俊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在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职务与理念

陈俊全律师担任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身兼多项社会职务。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以及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陈俊全律师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和风险防范建议。在处理案件时,他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事纠纷处理,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能力,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凭借其精湛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辩护技巧,为林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在李某涉黑案中,他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案件事实,成功为李某辩护,最终使案件只构成寻衅滋事罪,为李某减轻了法律责任。

在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陈俊全律师为杨某进行了有效的辩护,最终杨某获得了不起诉的处理。而在陈某猥亵罪案中,他为陈某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让陈某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回归社会。

蒙X寻衅滋事罪案例分析

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专业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在路边辱骂、挑衅路过的蒙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满足寻求刺激、争强好胜的心理,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量刑方面,陈俊全律师指出蒙Xx具有多种从轻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蒙Xx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且蒙Xx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的危险。基于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陈俊全律师建议若对本案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对蒙Xx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虽然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各被告人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这一案件中,陈俊全律师的辩护意见虽然在罪名认定上未被完全采纳,但在量刑方面为蒙Xx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水平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能力。

总结

陈俊全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成功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同时,他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过程中,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他所担任的多项社会职务,也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陈俊全律师有望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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