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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擅办侵犯人身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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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09人看过
导读:李鉴春自2009年起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承办超300件相关案件。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中,作为被告代理人,经其辩护使张某获无罪不起诉,避免刑事追诉。
河南周口刑事辩护律师李鉴春:擅办侵犯人身等案

刑事辩护深耕

李鉴春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逾1000件案件。他主要服务企业与个人,工作侧重诉讼。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案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及职务犯罪领域也经验丰富。

合同诈骗辩护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价值约200余万元的脚手架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撤离时未清点告知。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张某被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李鉴春作为被告张某的代理人介入。

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梳理设备租赁、使用、转移过程及时间节点。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指出其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明确刑民边界,主张此案属民事范畴。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并附证据线索,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市人民检察院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李鉴春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阻却刑事追诉,避免了张某面临刑事审判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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