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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刑事及建工合同律师周文靖:擅刑事辩护与建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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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945人看过
导读:周文靖律师自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上百件,专精于刑事案件,也擅长婚姻家庭等领域。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作为郑X代理人,通过梳理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等,助郑X获法院支持,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江西上饶刑事及建工合同律师周文靖:擅刑事辩护与建工案

刑事辩护专长

周文靖律师是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他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为多名涉嫌刑事犯罪当事人提供专业辩护服务。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或从轻、减轻处罚的结果,展现出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厚专业能力。他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周文靖律师作为郑X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不同部分签订《合同书》。郑X按约施工并完成签证变更工作,工程于2016年10月如期完工并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多次催讨未支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周文靖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诉讼前,律师代表郑X出具《律师函》,履行合理催告程序,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提供事实依据。庭审中,针对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律师准确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行为不影响法院对结算价款的认定,成功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

最终,法院判决某村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周文靖律师通过专业的行动,为郑X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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