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经验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6年。主要服务对象为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他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刑事相关案件达8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蒙X寻衅滋事案
当事人方面,公诉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为蒙X等七人。争议焦点在于案件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以及各被告人的量刑问题。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在分析案情时,从案件起因、行为性质等方面入手。他指出本案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属于“无事生非”,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在量刑方面,提出蒙Xx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其他典型案例
在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俊全律师担任被告代理人。他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寻找对林某某有利的因素。经过详细分析,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避免了林某某被刑事处罚。在李某涉黑案中,面对看似严重的指控,陈俊全律师仔细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通过合理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最终使李某仅构成寻衅滋事罪,大大减轻了李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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