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唐XX与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后,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停止支付租金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空壳”化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拿不到钱的绝望处境,此时,郭寿瑶律师接受委托,着手处理此案。
深入调查,锁定关键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被告公司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她查明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和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转给邱XX,且两人均未实际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发现为后续诉讼奠定基础。
调整策略,主张担责
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郭寿瑶律师代表原告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共同被告,打破公司“换壳”逃债企图。庭审中,她依据《公司法》主张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混同,黄XX和邱XX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胜诉获赔
郭寿瑶律师详细梳理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主张逾期利息并合理调整计算标准。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合同有效,公司违约,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黄XX、邱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为原告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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