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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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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632人看过
导读: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有五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致租赁物受损;二是承租人擅自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付或迟延付租金,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四是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五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可解除,出租人也有解除权。
合同法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合同法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

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如下:

一是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或租赁物性质使用,致租赁物受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二是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付或迟延付租金,经催告在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出租人可解除。

四是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

五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均可解除,出租人也有解除权。

二、合同法中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需分情况判断。若承租人间断或拒绝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事实起六个月内行使此权利,否则可能丧失解除权。此外,若承租人严重损害租赁物,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出租人也可解除合同。总之,承租人违约达到严重程度,符合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时,出租人可依法解除合同。

三、合同法里出租人提前解约是否担责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出租人提前解约一般需担责。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若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构成违约。

违约情况下,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不过,若出现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情形,或合同约定可提前解约的条件成就,出租人提前解约则无需担责。

在探讨合同法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况有哪些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出租人行使解除权后,对于承租人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限的租金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剩余租金应当返还给承租人,但可能会涉及扣除一定合理费用。另外,若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承租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具体的赔偿范围也是大家关心的点。要是你对合同法中出租人解除权后续的这些问题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就在那里等你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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