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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拒缴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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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9 · 1021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业主在以下情形可拒缴物业费:物业不履行合同约定、服务质量严重不符标准且经催告不整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标准、房屋质量问题未入住且保修期内开发商担责、物业有欺诈行为。业主拒缴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与物业协商、向业委会反映或诉讼等,同时注意保存证据保障权益。
哪些情形可以拒缴物业费用

一、哪些情形可以拒缴物业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业主可拒缴物业费: 1.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约定,如未按约定提供保洁、安保等服务。这属于根本违约,业主有权拒绝缴费。 2.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符合约定标准,经多次书面催告仍不整改。但需注意要保留好相关证据。 3.物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比如未经业主同意增加新的收费项目。 4.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未实际入住,且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的。 5.物业服务企业存在欺诈行为,如虚假承诺服务内容。 业主若要拒缴物业费,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比如与物业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或提起诉讼等,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形可以撤销假释

根据刑法规定,以下情形可撤销假释:一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二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三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总之,只要出现上述违反假释规定或又犯新罪等情况,就会被依法撤销假释。

三、哪些情形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二是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三是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如果因为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在探讨哪些情形可以拒缴物业费用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当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且在业主多次反馈后仍未改善时,业主也可考虑拒缴。另外,如果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物业未与业主续签合同却继续收费,业主同样有理由拒缴。拒缴物业费是业主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但也需遵循合理合法的途径。若你对拒缴物业费的具体流程、后续可能面临的问题,或是对某些情形是否符合拒缴条件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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