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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能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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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019人看过
导读:一般符合以下情形可暂不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业主可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拒交;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或严重影响居住,问题解决前业主不承担;物业擅自扩范围、提标准,可拒交超出部分;服务合同期满未续聘,可不交超期费用;不可抗力致无法正常享受服务,可协商减免。但业主应合法解决,不可擅自长期拒交。
哪些情况能不交物业费

一、哪些情况能不交物业费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情形可暂不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如未按标准清洁小区、未及时维修公共设施等,业主可通过合法程序主张先履行抗辩权,暂拒交物业费。 2.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未交房或严重影响居住,在开发商或建设单位解决问题前,物业费不应由业主承担。 3.物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拒交超出合理部分的费用。 4.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未作出续聘决定,且物业公司仍提供服务的,业主可不交超期部分费用。 5.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导致业主无法正常享受物业服务的期间,可协商减免相应物业费。 但即便存在上述情况,业主也应通过合理合法途径与物业沟通或走法律程序解决,不可擅自长期拒交。

二、哪些情况能够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指当事人违反法定或约定解除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分两类: 一、劳动者违约解除的情形 1.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3日)即离职,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如生产经营中断、招聘替代成本等),需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服务期约定:接受用人单位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后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用人单位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3.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如入职竞争单位),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违约解除的情形 1.无合法依据单方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过错)、第40条(无过错解除)、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情形,擅自解除合同; 2.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无过错解除未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经济性裁员未履行民主程序或报备义务; 3.违法终止合同:如合同期满时劳动者符合法定续延情形(如医疗期、孕期等)仍终止合同。 违约后果 劳动者违约:需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违约:需支付赔偿金(标准为2倍经济补偿,即每工作1年付2个月工资)。 若需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形,可提供详细事实补充咨询。

三、哪些情况能马上解除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马上解除合同。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像卖方明确告知不交付货物。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租客经多次催告仍不付租金。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交付的产品与约定严重不符无法使用。此外,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也可导致合同马上解除。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当探讨哪些情况能不交物业费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但业主已部分缴纳物业费,剩余未交部分是否还需补齐?另外,如果因物业的服务瑕疵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能否以损失抵扣物业费?这些都是在物业费问题中常见的延伸情况。若你对物业费减免的具体流程,或者在上述类似情况下自身权益如何保障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问题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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