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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田百川:擅办婚姻与聚众斗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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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227人看过
导读:田百川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与刑事辩护。从业以来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刑事案件中,他曾为涉嫌聚众斗殴罪的未成年人罗XX辩护,最终罗XX获判缓刑,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云南丽江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田百川:擅办婚姻与聚众斗殴案

专业背景深厚

田百川律师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现任职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其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他还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至今,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与办案技巧。

精准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中,田百川律师作为辩护人,展现了精准的辩护能力。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并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罗XX受朋友邀约参与其中,对杨XX拳打脚踢。杨XX报警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且已赔偿杨XX3000元。公诉机关指控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田百川律师多次会见罗XX,详细了解案件过程,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明确罗XX“从犯”的犯罪地位,确定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

获有利判决结果

庭审中,田百川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提出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仅对被害人实施拳打脚未使用刀具,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等观点。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这一判决既惩处了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田百川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罗XX的教育与引导,推动家庭与司法形成合力,帮助其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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