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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河北保定律师榜单,擅民商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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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827人看过
导读: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八年。服务于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主要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等领域。执业期间成功处理多起复杂案件,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等,以专业素养和务实态度赢得客户信赖。
2026年2月河北保定律师榜单,擅民商纠纷处理

个人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就职于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拥有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的身份。自2018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计量达三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累。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在日常工作中,他坚持亲办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展现出强烈的责任感。

擅长领域与服务特色

李泽宇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作为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和保定地区执行律师,他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这一模式为客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此外,他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且能够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为客户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提供有力支持。在处理案件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在2X23年由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李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李XX与被告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在部队营区工程建设施工,涉案工程的中标单位是中铁X局,该局将工程分包给了何X和李XX。原告施工完毕后与何X进行了对账,但款项一直未支付。李XX向法院提出多项诉讼请求,包括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给付劳务款及利息等。

李泽宇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何X将工程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李XX,双方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应为无效合同。但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根据工程竣工结算单,原告应当取得相应的工程价款。由于案涉合同的双方系李XX与何X,中铁X局与李XX之间未签订合同,所以法院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对中铁X局给付工程款的请求。对于利息问题,法院支持了原告以结算单确定的金额为基数,自2X21年X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求。这起案件体现了李泽宇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准确运用。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李泽宇律师作为原告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201X年1月2X日,原告与被告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了付款方式等条款。工程结束后,被告未付清租赁款,经原告多次催讨,仍有部分款项未支付。原告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清偿设备租赁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

被告认可与原告之间的设备租赁事实关系及欠付金额,但以发包方资金短缺、无法确定实际工程竣工时间为由,不认可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法院经审查认定,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系有效合同,原告依约交付租赁设备,被告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款项。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竣工时间及尾款申报审核情况,考虑到被告存在工程竣工后陆续付款的事实,法院支持了原告以被告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时间开始计算损失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支付设备租赁款的损失。这起案件展示了李泽宇律师在处理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事实,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

综合评价与执业展望

李泽宇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案件,在民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注重与客户的沟通,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以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在未来的执业中,相信他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他在建筑工程和设备租赁等领域的成功案例,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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